淮南市创建第三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咨询服务项目比选
发布时间:2021-06-1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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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条件
1、项目编号:AHAR-20210611
2、项目名称:淮南市创建第三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咨询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约29.5万元
6、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7、比选范围: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打分
9、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发布评审结果结束。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投标产品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4.投标人信誉要求:(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
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6月23日15点00分,每天8:30-11:30;14:30-17:30 (工作日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淮南市上东锦城22栋5层12室。
3.报名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网上递交领取申请。投标供应商应现场递交领取材料或将领取材料传至邮箱827989833@qq.com。(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表授权书、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投标人应具有经验并从事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咨询服务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等)
4.售价:0元
四、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6 月23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从比选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淮南市上东锦城公寓楼B栋1410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6月23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淮南市上东锦城公寓楼B栋14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淮南市山南新区
联系人:段倩倩
联系方式:0554-6644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南市上东锦城22栋5层
联系人:齐泉
联系方式:0554-6651739
附件:
采购需求
中标人受托按照国家、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结合淮南市实际,为淮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参与相关工作组织和实施,进一步提升淮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巩固创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基础。具体内容包括:
1、依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标准,编制辅导方案。
2、开展创建精准指导,展开信用服务培训。
3、编制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申报方案,并做好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所需要协调工作。
4、及时跟进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工作,做好后续保障服务。
5、固定1人在淮南市驻场服务至申报方案上报结束,驻场人员需有2年以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同时需经业主同意。
6、提供与创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相关且必要的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