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田家庵基地
(一期工程)接岸设施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淮南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田家庵基地(一期工程)接岸设施项目(项目编号:AHAR-20210910 ),现答疑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派建造师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交安B证,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同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1年 5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网页查询截图)。
现变更为: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拟派建造师要求: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二、本项目原计划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答疑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处,以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原有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淮南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安徽安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30日